6月1日至6月5日,宜昌市纪委监委将开展以“依规检举控告,共筑廉洁宜昌”为主题的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,积极引导群众依规检举控告,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秩序。
“纪委吗?我对法院判决不满!”
“纪委吗?我们村里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太低了!”
“纪委吗?我们小区物业不作为!”
“纪委吗?我老板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!”
……
有些小伙伴误认为
“纪委什么都能管”
“向纪委反映问题解决得更快”
……
在海量举报中
就存在不少 无效举报
或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
前不久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湖北省纪委分别印发了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《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》《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》,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、受理、办理、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范。
下面
这些硬核知识
你必须要知道
根据《规则》规定,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下列事项不予受理:
劳动保障、民事纠纷、征地拆迁、涉法涉诉等问题,都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,请您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反映。
小伙伴们要问了:那我要举报什么,你们才受理?
根据《规则》规定,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以下三类举报:
小伙伴们又要问了:信访举报有什么要求吗?
答:举报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实事求是、客观真实。
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督举报。
同时,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,积极澄清不实举报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
小伙伴们,学习了以上知识,您是否清楚了如何依规依纪进行检举控告了呢?
如您确有检举控告事项,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: